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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居住证单位委托办理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8-10-10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①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 税务征收部门出具);③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模版附后)和双方身份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个税每个月大于350,社保在公司缴纳8个月;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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