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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四达人事代理 时间:2018-05-18
案例 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
小李最近和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闹了点别扭,双方在协商补偿标准时不欢而散,小李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双方的争议,听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有了新的规定,该公司人事特此来咨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是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和石景山区,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
因此,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要注意这么几点:一是要了解自己工作单位的经济性质,是三资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二是要了解工作单位的注册资金数额;三是对单位的注册地以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也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所在的单位不符合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可以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诉。
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是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在申诉时不要超过了规定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