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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3-03-25

    您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访问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选择“个人登录”按钮,进入个人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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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如果您未注册该平台账号,请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行个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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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注册后,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并选择证件类型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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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在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号登录页面,输入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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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进入“医保公共服务门户个人服务大厅”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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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步: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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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步:查看“操作提示”后,点击“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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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步:点击页面右侧“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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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步:输入“共济对象信息”,选择“与参保人关系”及证件类型,输入共济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点击“下一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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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步:添加新共济对象成功后,确认共济人详情信息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后,系统提示共济人信息保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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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1.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2.2022年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3.    完成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既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家庭成员符合医保相关规定的医药费用,还可为家庭成员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或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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